采用股权投资、财政资助、以奖代补等三种方式的,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%给予扶持;对于公益性强的项目,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%给予扶持。
采用股权投资方式的,单项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;
采用财政资助方式的,单项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;
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的,单项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;
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的,对项目建设期内的实际贷款给予3个百分点的贴息,贴息时间最长两年,贴息总额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;
采用落户引导奖励方式的,单项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。